医疗纠纷案件,需要由地方法院或者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的委托,单方委托不能受理。将病史资料经过医患双方质证后,由委托方寄予本机构。本机构自收到资料之后,进行审核。若资料齐全,可以直接开展由委托方、医患三方在场的听证会,听证会结束后30日内出鉴定意见。若资料不齐全,本机构将要求委托机构补充资料。